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安排,近日,市中院牵头起草《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办法》,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实施办法》四个部分共29条,从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完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自身执行工作、加强组织保障和工作落实等方面对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作出具体要求和规范。《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着力健全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失信惩戒系统,要求各联动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发挥工作合力,实现执行联动机制常态化、长效化运转;从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和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对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着力健全完善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促进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常态化、长效化运转,解决“联而不动、动而乏力”问题。
《实施办法》的出台和落实,重点解决和实现“五个有”问题,即有组织领导、有源头治理、有联动查控、有失信惩戒、有工作保障,深入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实施办法》的起草和出台,对于推进长春市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长效常治提供了制度保障,对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均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2-05 14: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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