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某与被告孙某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与被告双方因土地问题发生口角,被告孙某将原告陈某的头部、眼部打伤,原告受伤后住院治疗,经五天后陈某因无钱支付医疗费出院共计花费2249.54元,原告请求被告对其进行赔偿,被告拒不赔偿。原告陈某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判决被告孙某立即偿还原告陈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补助费等3775.00元,判决生效后孙某仍不偿还陈某住院费用,原告为维护自身利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遂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典型意义
我院执行局接受该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孙某进行了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在查控中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本案终结本次执行。
2022年11月24日姜明珠法官再次通过网络查控及传统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孙某名下银行账户有存款,而后下达命令将此案件恢复执行,进行线上线下冻结及时控制住财产,成功从被执行人孙某银行存款中扣划回执行标的3775.00元,并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姜法官的这一举动切实为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保障,响应了为群众办实事的号召。在执行的道路上,有汗水也有笑容,那是各位执行干警拼搏坚持不懈的身影,是不畏艰难,传承艰苦奋斗精神的体现。九台法院执行局的干警时刻牢记以群众利益为首位,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1-28 15: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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