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九台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深化民事诉讼案件繁简分流的举措
加快推进分调裁审机制建设。考虑本院现有一线法官不足、案件体量大、速裁法官缺乏的实际现状和诉源治理工作的紧迫需求,重组调处团队,办理诉前调解、速裁快审以及对其他调解组织出具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等工作。运行诉讼服务中心 “双导诉”机制,由导诉员进行诉讼服务指引的同时,分流员进行立案筛查分流,根据诉讼群众具体诉求,将其分流至诉前调解、立案窗口,引导当事人选择诉讼或者非诉讼解纷渠道。持续深化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诉讼中调解的有机结合。加强从纠纷排查、案件分流、包案调处、结案归档等工作的制度建设,推动审判资源和人民调解资源的有效利用。
深入推动“门诊式”案件分流模式。结合各类民商事案件收案数量、繁简类型、专业化程度的三要素分析结果和法官队伍实际,推行“全员分流、全程甄别、限时审结、目标考核”的繁简分流模式,压缩办案周期,提升审判效率,确保简案快审,类案专业审,疑难复杂案件精审,进一步提高审判效能。同时,全面推行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深度应用,实现法律法规、同类案例推送、自动生成裁判文书功能。通过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全面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速。
(二)落实关于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相关措施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健全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为主攻方向,发挥诉讼程序制约监督功能,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在加强“四类案件”识别监管、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发挥合议庭作用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特别是做好各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协同联动,进一步提升审判权力制约监督的精准化水平。
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法》,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组织形式、履职行为。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与繁简分流相配套的民事案件调解前置程序,扩大司法确认范围;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强化“三统一”管理,全面推行执行团队办案模式,健全完善人员分类、事务集约、权责清晰、配合顺畅的执行权运行机制。
(三)落实健全完善员额法官遴选惩戒制度相关举措
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我院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和《全省法院员额法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进落实法官员额合理配置,合理的设置了员额法官岗位,规范入额标准、条件和程序;落实法官员额退出机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员额法官退出流程;不断完善司法人员业绩考核制度,建立以注重实绩、公开公正、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工作为原则的考核评价体系,力求以人为本,奖优罚劣,引导良性竞争,促进绩效考核成效,使绩效考评结果与激励机制相衔接,促进法官自我完善和发展,充分有效调动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着力推动法官权益保障建设,严格执行工资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做好工资审批,确保工资、津补贴及绩效奖金及时发放到位。并保障干警健康体检、心理服务、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得到落实。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确保改革措施精准落实。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制度,确保审判一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全面推进繁简分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全面开展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效能。
(二)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推动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运行,加强对法官审判质效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5 10: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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