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九台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1313”工作总体布局和市法院“1237”总体工作思路, 充分发挥“135+N”常态化监管机制引领作用,扎实推进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专项行动,切实从政治上把握好、部署好、落实好未结案件清结工作。
一、案件清结情况
(一)明确工作导向,层层压实责任。积极响应审判质效评估体系调研工作,围绕质量、效率、效果、管理以及奖惩指标,激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截止4月30日,一线员额法官人均受案122.63件,人均结案103.41件,同比增加41.88件。发布质效指标统计表11期。定期核查旧存案件清理情况,召开审判质效通报会、推进会7次,确保旧存案件“当清则清、应清尽清”。截止4月30日,全院累计清理旧存案件196件,现存旧存案件88件。3月20日以来,推动21件超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高效审结。
(二)坚持分层包保,促进逐案化解。根据长期未结案件清理计划及清理进度表,6月以上案件由分管院长督办、超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由我直接督办,逐案上报审委会讨论。坚持一案一策、倒排工期:疑难复杂类案件积极争取省、市法院指导、支持;等待另案处理结果类案件明确另案进度;评估鉴定类案件明确鉴定案号及鉴定事项,积极协调委托鉴定部门同步推进;需有关单位或部门协调配合处理的案件,由我和分管院长带头沟通联系,即刻推进。
(三)强化均衡结案,从严审限管理。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一季度院庭长监管平台,确认监管率98.44%、实际监管率98.41%。加强审判态势分析,引导法官摒弃“突击结案”错误意识,4月末全院结案均衡度96.74%。规范审限延长审批,逐级审查、层层把关,要求合议庭依法对涉及审限变更的程序性事项进行合议,杜绝“隐性”超审限现象。审限中断、扣除、延长审限审批表同步装入卷宗归档备查。审管办定期对临近审限5日内、5至10日内案件汇总通报,提醒各承办法官及时注意所承办案件审限,有效预防和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
二、长期未结案件的成因及难点
目前,我院超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9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鉴定评估原因影响办案周期案件4件;2.公告送达类案件1件;3.刑事案件证据不充分,罪与非罪存在争议案件3件;4.涉恒大集团案件,需上报上级法院确定是否集中管辖案件1件。
通过对近年来超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的汇总分析,发现长期未结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鉴定评估导致办案周期过长。通过对涉鉴定类民事案件进行抽样调查,司法鉴定程序平均用时在37天以上。因鉴定超期导致长期未结的原因:①个案当事人诉前自行委托的鉴定公司主体资格不健全,出具的评估材料证明力不足,导致审理阶段重复鉴定。②个案鉴定工作量较大,以建设工程类鉴定为例,涉及承建单位竣工图及各项结算资料,有的原建筑物已改变使用用途,很难进行现场勘测往往耗时较长,甚至出现鉴定机构先后自我否定鉴定意见。③实践中,往往一方鉴定后,另一方当事人对不利于自身的鉴定结果提出异议,导致案件周期延长。④因鉴定材料不齐,当事人往返递交鉴定材料的现象普遍。⑤现有法律对于司法鉴定次数无强制性规定,当事人重复鉴定、多项鉴定造成鉴定时间较长。针对这一问题,我院在上级法院指导下,现对鉴定事项进行合理拆分,譬如涉工程造价类鉴定,拆分成工程检测、设计修复、设计造价等项目,引导当事人分项鉴定,避免因单独事项出现争议(瑕疵),导致整体环节重新鉴定的风险。
(二)找人难问题亟待解决。①个别债务纠纷当事人为躲避催债,长期不在户籍地或原告方提供的住所地居住,从而造成公告送达适用率较高,案件审理周期被拉长;②个案中,法官能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被告或其他涉案人取得联系,但当事人拒不提供住所地位置亦不配合正常审判工作,造成案件电子送达无法适用,法官进而选择公告送达;③在以公告方式进行送达的案件中,绝大部分受送达人实际上无法在适当的时间内了解公告信息,当事人因未到庭而不服裁判、拒绝履行义务,造成执行困难甚至上访行为。
(三)案件疑难复杂导致审理周期长。①对于长期未结的刑事案件往往存在取证困难、侦查难度大等问题,在公诉机关提出延期审理并补充侦查后,依然存在证据质量不高、证据不充分等问题,个案涉及“罪与非罪”认定问题,延缓办案周期。②关联案件中,个案须以另案结果为依据而导致中止审理。③有的案件因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导致中止审理。本院在审理朱忠孝故意伤害一案中,被告人朱忠孝因患脑出血,卧床不起、语言表达障碍,导致案件中止审理。经与上级法院汇报,承办人多次前往被告人家中与其近亲属沟通,最终征得其近亲属同意,依照《刑诉法》规定,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特别程序。该案的审理,将为以后审理此类长期未结刑事案件提供一定经验。④送押难、送监难问题依然存在,看守所、监狱对何属“严重疾病”缺乏明确规定。实践中,对患有乙肝、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被告人,或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被告人,又或者有一定基础病的老年被告人,往往看守所、监狱拒绝收押(收监),导致法院审判工作处于被动。⑤个别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金融风险、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我院坚持第一时间向党委、上级法院主动报告,确保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下一步打算
5月5日,我院召开审判工作推进会暨长期未结案件清案研讨会,承办法官逐案汇报案情、未结原因、采取措施、面临难点等情况,与会院领导、法官共同对案件疑难点进行了研讨分析。会议明确,现有9件长期未结案件(除等待关联案件审结和上级法院回函结果以外),均在6月末前实现清结,持续保持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不超过诉讼受案0.2%的目标。
(一)保持攻坚定力。坚持院领导分层包保制度,审管办在周报告、月通报的基础上,做好长期未结案件和久押不决案件预警,促进案件“存量”和“增量”的良性循环。加强长期未结案件评查工作,保障案件质效,对审限变更不规范、督办案件不力、落实责任不强等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进行通报,倒逼承办法官提高审限意识。
(二)增强工作实效。强化业务培训工作,积极邀请上级法院资深法官答疑解惑、传授经验,提高法官专业技能的同时,统一裁判尺度标准,规范法官裁判行为。刑事审判工作方面,经过对近三年刑事案件的统计分析,今年将在做好帮信、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多发性案件的审判工作外,重点加强未成年审判工作,全面实施未成年审判“双向保护”机制,进一步增强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全力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减少一线审判人员参与非审判事务的工作量,把审判人员从繁琐的非审判事务中解放出来,全身心投入执法办案工作中。
(三)坚持因案施策。加强对鉴定、评估等环节的监管,积极与鉴定机构沟通联系,对鉴定流程的推进提出时间节点要求,规范鉴定流程,合理压缩相关诉讼环节占用的时间。推动“四类案件”等敏感、重大要案动态监管,细化工作职责和标准,需要请示汇报的,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对于疑难复杂的案件,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作用,及时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决不让案件在承办人手中停滞不前,确保清理专项行动的整体进度和质量效果。
推进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是落实“公正与效率”这一司法审判工作永恒主题的应有之义、实然之需。九台法院将进一步增强推动专项行动的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坚持效率与效益并重,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清积案、提效率、促均衡,推动实现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2023年5月15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1-28 15: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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