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
司法建议书
(2023)吉0113刑司建1号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九台区分局:
本院审理被告人李进燕玩忽职守罪、被告人张宏坤玩忽职守罪案件,上述案件经开庭审理以及审查卷宗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现已作出刑事判决。在审理期间,发现你局在保险金发放过程中,存在法律意识缺乏,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传达、落实不到位,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等主观意识方面的问题。同时,你局原局长高建伟、原副局长李进燕、原发放科科长张宏坤因履职不到位、玩忽职守被刑事立案,并作出判决,原副局长周艳丽因保险金发放问题被行政处分,原农险科科长杜暾现仍潜逃国外,上述问题反映出你局在人员管理、规章制度、风险防范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在软件系统使用与纸质审批运行过程中,存在衔接漏洞,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需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律责任意识,以防类似情况发生。谨向你局提出如下司法建议:
一是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从事相关职能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开展政治思想教育以及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规范公务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人员抵制不良行为、违法行为的自觉性、能动性,时刻保持严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防止类似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是加强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审核、待遇核定以及保险金发放工作的规范性,对财务账目管理进行仔细核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机制上堵塞漏洞,对软件系统的开发、运用要合法、合规、准确,同时认真排查软件漏洞,防止不法人员利用漏洞进行犯罪活动,造成国家损失。
三是根据案件暴露出来的违法情况,尤其是在审批环节、发放环节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关清查、排查,亡羊补牢。
四是针对案件产生的法律后果、社会危害以及损失等,提高认识程度,妥善处理善后工作,避免引起不良社会影响,或引发其他犯罪行为的发生,增加信访隐患。
请于收到司法建议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开展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院,不妥之处请予说明。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1-29 09: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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