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2日在长春市九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 在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冲锋疫线彰显铁军风采,以倾心为民诠释司法担当,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奋力谱写“新时代一流法院建设”新篇章。全院办理各类案件10882件,审执结10071件,结案率92.55%,法官人均年结案193.67件。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88.77%,简易程序适用率94.42%,综合质效指标持续保持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一、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锻造全面过硬法院队伍
筑牢政治忠诚根基。学深、悟透、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坚定践行“两个确立”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以“五个一”建设目标为牵引,促进学习成果向高质量司法实践转化。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专题报告13次。着力打造“高标准党建+”矩阵,种好责任田、守稳主阵地,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
突出强化司法能力。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开展优秀裁判文书、庭审评选等岗位练兵活动4次,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精心组织《民诉法解释》等专题培训21期,参训人员2700余人次。出台加强司法调研“七项意见”,5项优秀调研成果转化为具体改革举措。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举办院长讲党课、红色诵读等活动9次。大力弘扬“双百政法英模”,厚植法治信仰、激发奋斗热情,1个集体、4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一以贯之正风肃纪。深刻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常态化开展审务(政务)督察,发布通报7份,不断提升令行禁止、一贯到底的执行力。开展“以案三释”警示教育4次,保持警钟长鸣、筑牢廉洁防线。认真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完善管理性制度规定12项,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着力完善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等制度,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管党治党最前沿。
二、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服务保障平安九台建设,审结刑事案件420件,判处罪犯597人。其中,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9件,盗窃、危险驾驶等多发性犯罪137件。深入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张涛等5起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清零,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常态长效。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2件18人,实刑率100%,坚决守住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审结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件,发布首份《家庭教育令》,强化监管意识、共创成长“蓝天”。
妥善调处民事纠纷。坚持“多调少判,以调保稳”的审判理念,受理民商事案件5337件,审结4737件,案件调撤率54.89%。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民生案件2711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妥善化解离婚、赡养等家事案件267件, 综合运用法理、情理、事理相论证,实现平和化解“亲情”纠纷。审结劳动争议等案件14件,帮助追讨“血汗钱”560余万元,为打工人“撑腰”、为劳动者“护航”。
有效监督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24件,审查行政非诉类案件93件。妥善化解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等矛盾纠纷,案件协调撤诉率6.78%,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法治九台进程不断深化。加强府院良性互动,连续6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助推政府公信力、法治权威、司法权威实现全面提升。
强力推进执行攻坚。受理执行案件4883件,执结案件4745件,到位金额3.18亿元,执行完毕率居全省法院第十五位。加强疫情防控和能动司法,在线查询房产1364套、车辆1120台,通过网拍变现2939万元。强化执行威慑,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5条、限制高消费1493人次。迭代升级“分段集约2.0”模式,16项执行事务实现归口管理,简案平均用时缩短近30%,执行工作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加强疫情防控司法应对,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
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大考”,124名法院干警闻令而动、全员出征。果断推动“三严防一保障”工作机制,为4143户居民构筑起坚实疫情防控屏障,抗疫事迹被人民网专题编发报道。主动发挥审判职能,向企业家、个体经营者发布调查问卷216份,制定针对性举措24项,助力企业复工达产。妥善审结因疫情引发的买卖、劳动争议等纠纷213件,合理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为“战疫”提供最及时、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盯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建立“门诊式审判+令状式文书”工作模式,审执结商事案件3031件,诉讼标的1.69亿元。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清单,规范地方金融市场秩序,为“止跌、回升、增长”贡献司法力量。建立“法院+工商联”六项沟通联络机制,落实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全面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导向。扎实推进“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整治。高效审理“中金亿信”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9件,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3份,推动行业治理、凝聚监管合力。审结建设工程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案件152件,强化群体性纠纷首问预警,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准确把握、深入实施《信访工作条例》,涉法涉诉案件办结率100%,把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四、厚植人民至上服务至上,精准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丰富便民利民举措。推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实现纠纷化解“多快好省”的预期目标。全年网上立案405件、跨域立案19件,12368在线咨询4225次,基本实现一窗通办、一站全办和跨域联办。增强多元解纷平台支撑,支持各类非诉调解组织进驻,诉前调解案件841件,同比增加11.58%。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困难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7.1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75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强基导向,出台《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白皮书》,人民法庭办结案件2361件,占全院结案总数23.44%。大力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开展巡回审判、“点对点”业务指导30余次,联合调处纠纷253起,着力打造“无讼乡镇”特色品牌。依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审结土地承包流转、村集体财产收益分配、返乡人才创业等纠纷25件,推动实现“产业兴、农民富、乡村活”目标。
弘扬良好社会风尚。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工作,讲好“小案”中的“大道理”。妥善审结赴宴醉亡案、公益用地种树案、帮工受伤案,以鲜明司法导向、捍卫公平正义。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倾力打造“法官相伴”、“法治副校长进课堂”等宣传板块,宣传覆盖超16000人次。利用“三微一端”发布原创信息728篇,在省级以上媒体发稿145篇,讲好法院故事、传递司法之声。
五、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为主攻方向,细化审判主体权责清单21项,确保履责有据、行权有度。强化院庭长落实“两个责任”刚性约束,院、庭长带头办理案件3649件,有效监管“四类案件”147件。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建立类案检索初步过滤、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法律分歧解决机制。开展案件、文书、庭审“三评查”728件,审判工作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完善综合配套改革。坚持把案件繁简分流作为破解人案矛盾的关键一招,运用小额诉讼程序等方式审结案件77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减少17天。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严格落实“三项规程”,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131人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案件77件,判处罪犯87人。推动审判辅助事务剥离改革,对卷宗扫描、档案装订等事务一站式、集约化办理,最大程度释放法官生产力,实现“1+1>2”的改革效果。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大力推行“云端诉讼”,首选电子送达占比54.1%,在线开庭58件、在线调解2332件,智慧服务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深入推进“智能辅助中心”等信息化系统应用,累计流转材料19222批次、档案电子化93.2万页,促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全闭环智能化监督。利用数字科技对审判管理进行全链条改造,从立案到归档各个流程节点网上同步记录、全程监控、实时调度,促进审判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六、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定和审议意见,专题报告《民法典》贯彻实施等重点工作。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办结代表委员意见建议6条,办结率和满意度均为100%。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监督执行等22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坚持把阳光作为最好的防腐剂,公开裁判文书1568份、审判流程信息3.85万条、直播庭审案件185件,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知。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在喜迎党的二十大的热烈氛围中,区法院全体干警意气风发、斗志昂扬,以只争朝夕的劲头全力冲刺,努力把党委战略势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效能。这一年,法院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关心、帮助、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仍然较为突出。三是基础司法建设相对薄弱,人民法庭资源配置不尽完善。四是法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凸显,从严管理队伍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坚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蓝图,区法院将紧紧抓住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砥砺前行、再谱新篇。2023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敢于斗争、勇于争先、不怕吃苦,争创人心更齐、质效更优、能力更强、发展更稳的变革型、现代化法院队伍,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九台、新篇章提供更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永葆人民法院政治机关本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苦功、求真知、务实效,立足“两个大局”,胸怀“国之大者”,对标对表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高度重视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以服务大局为重心,营造安定社会环境。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服务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打造司法服务的标杆示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体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九台、法治九台建设。坚持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强化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以法治手段擦亮营商环境金字名片。落实最严格保护要求,高效审理环境污染、资源开发案件,着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自然环境。
(三)以民生保障为基础,切实站稳人民立场。精准对接司法需求,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更加重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多功能、集成化、一站式司法网络,最大限度降低群众“诉累”。大抓基层司法,全面推动“枫桥式法庭”建设,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普惠、均等的司法服务。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用好用足分段集约、联合惩戒、拒执打击“三大法宝”,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四)以改革赋能为目标,提升公平正义能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探索巡回法庭制度改革、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促进审判工作专业化、精细化。推动“铁案”工程,全面落实司法公开责任,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家会诊”机制,加强司法解释工作和司法政策研究应用。加快推动“数字法院”建设,促进多平台、多领域衔接融合,以智能化手段服务群众诉讼、服务法官办案、服务审判管理。
(五)以从严紧实为导向,不断提升队建标准。推动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相融互促,不断丰富“党建+”项目内涵,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创新实战实用实效培训体系,加快培养、储备高素质审判人才。一刻不放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决不让司法顽瘴痼疾反弹回潮。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积一时跬步,臻千里遥程。新的一年,区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不负时代重托的责任感,不负人民期待的使命感,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力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九台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附件一
名词解释
1.“五个一”建设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工作推进会和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座谈会部署要求,本院明确了“提质、增速、创优”的工作方向,力争在2022年底前实现“五个一”的工作目标,即:建立一项常态化、全覆盖的政治培训载体;完善一套促当下、利长远的审判管理体系;推出一份有温度、有成效的便民利民清单;形成一批有亮点、有特色的改革项目;打造一支有纪律、有活力的法院队伍。
2.司法调研“七项意见”: 健全组织发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全力培育专职调研和兼职调研后备人才;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对调研课题实行项目化管理;健全选题挖掘机制,深入调研依法履职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健全协作联动机制,注意加强与党委、政府以及高等院校的交流联系;健全转化推广机制,将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工作机制、亮点品牌;健全调研前置机制,切实加强重要事项的调研计划安排,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分调裁审”机制:“分”是指诉前分流,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行政和社会解纷组织化解纠纷,降低纠纷化解成本,提高纠纷化解效率;“调”是指立案调解和诉讼调解,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先由调解员或调解法官对案件进行调解,努力通过调解实现案结事了;“裁”是指简案速裁,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简化审理程序,定纷止争;“审”是指快审,对于民间借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买卖合同、物业服务等类型相对集中的案件,设置专业化审判团队,做到类案专办。
4.《家庭教育令》:由人民法院发出的带有强制力的司法令状。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中国首部家庭教育领域的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令》具有强制效力,若义务履行人不按规定依法履行教育监管职责,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四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以下四类案件办案人员应报告进展和评议结果:(1)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2)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3)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4)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
6.“三项规程”: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简称“三项规程”),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三项规程”立足现有法律规定,进一步细化了非法证据排除等关键环节的基本规程,有助于解决非法证据排除难等问题,提高刑事审判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1-29 09:35:53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