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22日在长春市九台区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纹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新突破,为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
五年来,我们坚定不移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努力打造能征善战的法院铁军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响应、忠实践行伟大号召,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学真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一切工作的“定海神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旗帜鲜明坚守意识形态阵地,夯实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自觉性、坚定性。
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旗帜鲜明支持配合市委巡察,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统筹推进“以案三释”警示教育,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高标准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全面整治“六大顽瘴痼疾”为重点,排查线索213条、查实问责17人,切实维护法院队伍的肌体健康。聚焦“五个过硬”标准,一体推进素能培养、履职保障、容错纠错等机制,积极营造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以专业化建设为重点,精心组织民法典等各类培训103期、审判实务研讨活动98场,着力打造审判业务高地、理论研究高地。广泛开展庭审观摩、精品案例评比等岗位练兵,27篇司法调研成果参获市级以上荣誉。厚植“文化兴院”理念,深度挖掘红色教育资源,讲好、学好百年党史这堂“必修课”。大力宣传学习周春梅、胡国运等先进法官事迹,以榜样力量培育时代正气,涵养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
五年来,我们坚持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九台、法治九台建设
五年来,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3294件,审(执)结52112件,结案率97.78%。法官人均年收案288件,人均年结案279件。2021年,受理各类案件13231件,结案12050件,结案率91.07%,同比上升1.94个百分点,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3.14%,简易程序适用率93.58%,综合质效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惩治刑事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428件,审结2386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4件32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判处追缴、罚金、退赔财产396.04万元,全面彰显了法治之下、不容黑恶的坚定决心。依法审结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类犯罪490件,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增强。审结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758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公共秩序。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为68名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对111名未成年人开展轻罪记录封存、帮助复学等工作。
妥善化解纠纷与服务民生并举。受理民商事案件29741件,审结28738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件调撤率52.17%,自动履行率71.33%。全面贯彻、准确适用民法典,妥善审理就业、教育、医疗、消费等民生案件17623件,强化对人身权、财产权的司法保护。审结婚姻、家庭等家事案件 8589 件,大力推行心理干预、家事调查、婚姻冷静期举措,最大化保护老、妇、幼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险案件1916件,建立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推动完善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支持依法行政与高效联动并行。依法支持“放管服”改革,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01件,审查行政非诉类案件554件。妥善审理城建拆迁、土地资源等案件56件,依法保障“一园四区”、河道治理等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完成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建设,达成和解案件134件、和解撤诉率32.5%。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开展业务培训、联席会议70余次,落实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连续5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依法行政和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保障胜诉权益与诚信建设并进。坚决打响打赢执行攻坚战,受理执行案件19472件、执结19067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3.26亿元。向“钉子案”、“骨头案”全面亮剑,组织开展专项会战43次,清理三年以上积案1165件,执行回款870万元。全面深化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7529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63人。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实施司法拘留366人、罚款180人,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准确适用信用修复机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司法正向激励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五年来,我们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将司法审判深度融入区委中心工作,为大局服务、为发展护航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责任一律平等,依法审结商事案件 9278 件,诉讼标的19.44亿元。全面落实党委、政府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指导意见,推动10项助企惠企举措落实、落地。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案件1033件,依法慎用司法强制措施,积极帮助企业“爬坡过坎”、渡过难关。综合运用驻企联络员、送法进企业、经营风险预警等方式,与47家辖区企业结成帮扶对子,让企业专心经营、安心创业、放心发展。
全面助力“三大攻坚战”。积极化解金融风险,推动构建阳光化、规范化的民间融资秩序,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3795件,妥善审理“海佛案”、“善林案”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7件,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精准助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十个一”帮扶活动,筹措扶贫资金72万元,完成2个农机合作社建设,莽卡满族乡张庄村和松江村44户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紧扣“三农”工作重心,依法审结涉农案件914件,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力护航美丽九台建设,审结环境资源案件73件、公益诉讼案件5件,让优良生态环境成为九台人民的“绿色福祉”。
探索多元解纷“九台样板”。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多元化调处、全链条解决。积极构建多元解纷综合服务平台,精准对接各类非诉调解组织,先后委派调解案件1662件、成功化解各类纠纷1187起。深化“互联网+枫桥经验”实践,用足、用好在线解纷资源,线上调解案件3626件。大力实施“一庭三所”协作模式,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法官上门,推动实现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五年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集“厅网线巡”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涉诉群众办事不折腾、更省心。推动送达、保全、鉴定等诉讼服务事项改革,实现集约集成、“一站通办”。依托“吉林移动微法院”在线优势,网上立案26719件,跨域立案105件,诉讼服务线上办理量占比76.58%,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诉讼成本。充分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提供咨询服务5.7万余人(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加大便民惠民力度。落实中央普惠民生政策,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裁判标准,让“同命不同价”彻底终结。创新要素化审判模式,大力推进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简易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7.2天,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密切关注医疗、住房、劳动保障等民生热点,积极开展追讨欠薪专项行动,确保群众劳有所得、居有所安、伤有所恤。全力保障困难当事人诉讼权利,减、免、缓交诉讼费26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76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报司法救助金166万元,传递司法温度、彰显人文关怀。
提升社会法治意识。立足审判职能明规则、扬正气、树新风,妥善审理赠品伤人案、搭便车致死案、会员卡商家“跑路”案,在公正裁判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惩治恶意诉讼、虚假诉讼,严厉打击“黑心律师”、“司法黄牛”,旗帜鲜明为弱者撑腰、为公平护航。全面做好司法宣传工作,开展“六走进”普法宣传活动84次、受众39000余人。利用“三微一端”发布原创作品728篇,多项工作被“守望都市”等主流媒体报道,在全社会营造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五年来,我们坚持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合理优化审判配置资源,不断提升司法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完善审判权运行体系。细化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63项,厘清依规监管和违规干预界限,实现行权全程留痕。落实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要求,院、庭长办理案件27410件,占结案总数52.59%。推行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加快审判标准化建设,开展案件质量评查549件,促进法官规范严谨司法。加强智能化动态监管,对151起“四类案件”自动识别、全程跟踪、瑕疵预警,有效防止程序空转,推动形成监管闭环。
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圆满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职权配置、组织机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稳步推进法官员额制,完成员额法官选任44人、退出6人,实现了有序动态调整。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145人(次)。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刑事案件840件。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陪审员参审案件804件。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恢复其塔木、春阳、城子街三处人民法庭,着力打造覆盖全域的“半小时诉讼服务圈”。
实现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科技变革让司法服务插上“翅膀”。五年来,电子送达27695次,网上开庭554次,司法拍卖350件、成交金额2376万元。加快打造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无纸化立案11887件、电子化归档31213件,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充分显现。特别是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无接触式诉讼服务广泛应用,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诉讼,实现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五年来,我们坚持将审判权置于监督之下,致力打造“阳光下的司法”,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年度工作报告、法官任免等制度,就司法改革、诉源治理等工作向常委会专题报告,并根据审议意见抓好落实。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座谈,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五年来,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出席会议、旁听庭审876人次,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52件,办结回复率100%。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认真办理检察建议 21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生效裁判文书42843篇,公开庭审直播3909场,推送审判流程信息37472条,让社会各界了解、参与、监督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法院工作必须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贯彻落实到司法全过程、各方面;必须把服务大局作为职责使命,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必须把司法为民作为价值追求,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必须把法治化改革作为第一动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必须把文化作为衡量队伍建设水平的关键变量,着力打造思想理论高地、精神力量高地;必须把接受监督作为重要保障,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五年来,区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各位代表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时代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前瞻性和精准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任务依然艰巨,智慧法院建设水平和应用能力仍需全面提高。三是案件总量不断攀升,审判压力持续加大,法官常年超负荷办案,身心状况堪忧。四是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人员流失、法官断层明显,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还不够健全。对此,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的工作展望
今后五年,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深化思想建设、质量建设、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法院核心战斗力,努力为“十四五”时期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九台、新征程提供更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审判工作开创新局面。综合质效指标保持高位运行,法院审判职能和社会功能更加突出,司法供需矛盾得到有效缓解,收案增幅不超过10%、万人成诉率不超过90%的“双降”目标基本实现。
(二)服务大局彰显新担当。紧扣区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战略目标,促进新模式、新业态依法规范发展,为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贡献“法院方案”,助推九台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先锋城区。
(三)民生保障推出新举措。“1+6+N”的司法服务网络全面建成,审判职能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坚决守住民生底线,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四)司法改革取得新成效。发扬司法改革试点单位首创精神,敢于迈开步子、趟出路子,坚持制度改革和科技变革双轮驱动,加快推进基础性、攻坚性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科学理论武装持续推进,教育整顿成果不断巩固,政治机关意识显著增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实现全面提升。
2022年的工作安排
2022年是九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路上砥砺前行、积厚成势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发扬一流的工作作风,争创一流的审判业绩,为辖区振兴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坚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新时代司法理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阔步前行。
二是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大局发展。紧扣“建三区、强四带、兴五业”发展战略,依法履职、精准发力,积极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法治引擎。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维护民生权益。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着力在减负去繁、便捷利民、保障民生上下功夫。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动诉源治理减量工程,深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品牌。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加强联合信用惩戒,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推动服务向基层下沉延伸,让法院工作贴近民情、体察民意、温暖民心。
四是坚持守正创新,培育发展动能。紧紧牵住审判权运行这个“牛鼻子”,大力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深入推进审判质量提升工程,加快智慧法院创新应用,向管理要质效、以科技促发展,着力构建起开放、透明、高效、便民的阳光司法体系。
五是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队伍。围绕打造一流法院队伍的目标,全面实施法院人才发展规划,构建多渠道、梯队化的人才培养体系。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全面加强履职保障,让法官敢担当、愿担当、善担当,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初心铸就伟业,使命引领征程。新的历史起点上,区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求真务实、苦干实干,奋力谱写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实现幸福新城区宏伟蓝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一
名词解释
1.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出台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轻罪记录封存:201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3.“一庭三所”协作模式:由人民法庭牵头,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劳动服务所支持,综治、信访、税务、市场监督、村居社区、行业协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能够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的机动性和灵活性,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
4.“厅网线巡”诉讼服务体系:集诉讼服务大厅、吉林电子法院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诉讼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对内立足整合司法服务资源、推动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便捷化的诉讼服务。对外着力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加大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力度,充分发挥法院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保障作用。
5.要素化审判模式:指对固定案情的基本事实要素进行提炼,就各要素是否存在争议进行归纳,并围绕争议要素进行审理,简化裁判文书制作,从而达到简化审理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实现类案专审简案快审的审判方式。
6.四类案件:即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四类案件。院庭长对四类案件进行监督管理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要求,可以采取查阅卷宗、旁听庭审、审核审理报告、督办案件进展等方式进行。
7.万人成诉率:指以某一地区的常住人口和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总数为基数,每一万人当中法院受理的一审民事案件数。这一数值能够客观地反映出一个地区社会治理效果及社会矛盾的激烈程度。强化对“万人成讼率”考核,有利于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落实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
8.“1+6+N”司法服务网络:即以1个诉讼服务中心为核心,6大基层人民法庭为枢纽,N个巡回审判点(便民服务点)为前沿阵地的综合性司法服务网络,能够充分延伸审判职能,实现司法从被动收案转为主动疏导,从就案审理转为源头治理,彻底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4 15: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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