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布实施,首次将“刑事速裁”写入法律条文。根据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以往,刑事案件从案件受理到开庭再到一审宣判需要很久的时间,而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就像走在刑事诉讼通道的“快车道”,通过缩短办案期限、简化办案程序,最大限度的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在坚持简化诉讼程序但不减少被告人权利的原则下,九台法院2019年至今已受理了四起九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适用刑事速裁案件。
2019年6月25日,被告人寇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九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具有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处罚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寇某有期徒刑二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寇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且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并签字具结悔过。
庭审中,独任审判员依法审查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及其合法性,根据庭前收到的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在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后,进行当庭宣判。
被告人寇某危险驾驶罪一案于6月28日受理,于7月1日判决结案,案件从起诉到结案仅用3个工作日,从开庭到宣判,用时不到10分钟。
刑事速裁程序带来了更加及时的公平正义,在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效率、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九台法院将进一步健全刑事速裁程序运行机制,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完善,切实做到“疑案精审”、“简案快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2-05 16: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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