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效贯彻落实省高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对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则(试行)》的考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一、领导机构
组 长:邵 杰 党组书记、院长
副 组 长:赵辛明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陈大为 党组成员、副院长
曹晶峰 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忠彬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臧万成 党组成员、副院长
成 员:孙亚岩 刑事审判庭庭长
丁忠敏 民事第一合议庭庭长
张大伟 执行局副局长
王景东 九台人民法庭庭长
张宏生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吕 晶 民事第二合议庭庭长
姜明珠 龙嘉人民法庭庭长
陆学岩 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玉学 审判监督庭庭长
刘 敏 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闫耀武 政治部(督察室)副主任
李凤锐 政治部(督察室)副主任
刘苍松 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赵 琦 综合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法院、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牵头商事案件质效指标落实,配合其他措施落实,统筹协调法院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各项工作,做好营商环境涉法院事项评价等相关工作,推动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主 任:刘敏
副主任:张灏
成 员:各庭室负责人
办公室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和1个填报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1.指导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推进开展。
2.推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定期组织召集相关庭室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安排相关工作。
3.加强与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第三方评价机构等营商环境组织部门、评价机构的沟通、协调、对接,在市法院和区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做好涉及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的相关工作,确保相关工作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按要求向各级评价机构报送佐证材料、典型案例、组织人员参加各级评价机构对法院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的考评。
5.组织营商环境工作的培训等其他日常工作。
6.起草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工作安排部署等各类文稿,以及营商环境各类工作会议的安排布置。
(二)“执行合同”专项组
1.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执行合同指标,进一步提高涉企案件解纷效率、降低解纷成本,健全法院审判信息化建设、繁简分流机制,健全及贯彻落实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及诉调对接机制,采取多种举措确保司法审判信息公开透明度及深化解决执行难、提升执行质效等工作取得成效。
2.指导我院“执行合同”填报专班及各庭室做好执行合同数据提升、执行合同数据提取填报工作,确保抽选样本数据客观、真实、最优化。
3.报送有关“执行合同”指标的材料,挖掘公布执行合同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做法和社会成效,注意佐证材料积累。
4.优化提升其他“执行合同”指标。
(三)走访调研组
1.对照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开展“到涉诉企业走访调研”活动,细化走访任务,建立涉企联系人制度。
2.通过调研,挖掘发布合同类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做法和社会成效,注意佐证材料积累。
3.通过走访企业,关注企业诉求,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确保企业问卷调查填报满意度高,获得感强,并注重该部分宣传报道素材积累。
(四)宣传报道组:
组长:赵辛明
成员:李凤瑞、闫耀武、郑钧元
1.指导我院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把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司法动态、普法教育作为宣传重点和体现司法理念和工作内容的重要载体。加强对网上立案、随机自动分案、电子送达等司法创新实践的宣传。利用多种平台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向上级法院及同级党委、政府等报送。
2.每月通过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开涉企民商事案件、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的处置时间、结案率、回收率等司法绩效相关的数据,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典型案例,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提高司法大数据的可利用性。
3.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考核细则。将宣传工作量化考核,明确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形成责任明确、奖惩有度、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调动本院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宣传工作实效。
(五)考核评价组
1.收集汇总我院评价材料,每月对我院营商环境指标涉及的相关庭室和被评价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综合评价、通报。
2.根据每月通报情况,召开例会对我院相关庭室和被评价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点评。
3.对评价结果进行评价运用,把营商环境工作测评与评先评优挂钩、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挂钩、与年度综合考评挂钩,并将评价结果记入被评价单位年终考核。
4.强化监督检查。对照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评价指标要求,对各庭室指标完成情况监督检查及时跟进。
5.对营商环境考评项目进行督查暗访。
6.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戒形式主义。严抓典型案例,对在办理案件中刁难企业、给企业增加负担或有其他徇私枉法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六)评价指标填报工作专班
职责:准备并填报营商环境评价中“执行合同”指标所涉及的各项数据、案(事)例及相关佐证材料 。
四、工作要求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院干警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紧紧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奋起直追、迎头赶上,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和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上级法院有关文件要求,聚焦本院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针对工作短板,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建立问题清单,认真研究对策,精准发力,把专项整改工作做实做好做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担当作为,形成良性的工作协调机制,根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到人、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
三要强化工作机制,构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各团队要常态化进企业,实地调研走访,深入了解企业所需所求。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全面深入查摆问题,列出清单,形成问题台账,确保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查深查透。用好用活“府院联动”机制,向区委区政府、上级法院多汇报、多沟通、多协调,争取支持和帮助,形成信息共享沟通机制。
四要聚焦关键环节,确保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和牵头承办各项指标做优做强。要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对查找出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脱,扎扎实实、认真解决,确保不留问题死角,真正做到整改干净彻底。要结合实际分类整改,对不同类别的问题要实施分类梳理,分类集中整改,积极协调各部门,科学合理安排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稳步推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要巩固提升整治成效,着眼长效常治,不断巩固提升整治效能发挥。
五要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宣传覆盖面,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注重宣传实效,各团队要主动作为,通过宣传典型案例、好做法,着重宣传我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工作进展,让基层群众及时了解、支持法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用好微信、抖音等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新出台的涉企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同时,对政策落实不力、破坏营商环境的反面案例要进行公开通报,形成有力震慑。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
2023年2月21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1-29 14: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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