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水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评估标准。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为原则,推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有效实现,形成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期待和需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长春地区法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公开内容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全面公开,明确司法公开的责任部门,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机制举措,最大限度实现司法公正“可视化”。
(一)全面推进审务信息公开
1.人员信息:院领导信息(包括学习、工作简历等)、业务部门负责人信息(包括学习、工作简历等)、行政部门负责人信息(包括学习、工作简历等)、员额法官信息、执行法官信息、审委会委员信息、专业法官会议组成人员信息、审判团队信息、法官助理信息、书记员信息、司法警察信息、文职人员信息、人民陪审员信息、特邀调解组织信息、人民调解员信息、廉政监察员信息。(责任部门:干部处、立案庭、审管办、监察室)
2.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信息(包括通知、招录公告等)、员额法官管理信息(包括选任公告、晋级公示等)、聘用制人员招录信息(包括通知、招录公告等)、法律职务任免信息(包括姓名、任职)、审判人员任职回避情况(包括部门、职务、近亲属称谓、姓名、所在律所)、法官离职信息(包括原部门、原职务、离院原因、离院时间)。(责任部门:干部处)
3.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年报、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情况报告、司法白皮书(包括审判业务方面案件审理、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的开展情况)。(责任部门:研究室、办公室、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
4.司法透明度指数:第三方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情况通报、报告,年度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核查通报、评估报告。(责任部门:审管办)
5.司法研究:审判、执行工作典型案例,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包括案情介绍、裁判结果、典型意义);司法调研分析报告,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角度对各类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剖析的分析报告;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对辖区法院案件司法数据深入分析,形成趋势热点分析报告;司法建议、专题报告(包括司法建议书及向人大提交的专题工作报告)。(责任部门: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审管办、研究室)
6.规范性文件:上级法院、本院在审判执行工作、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可公开的各类制度文件和先进经验。(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7.财务公开:年度预算信息(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年度决算信息(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年度“三公”经费的预算决算信息(包括费用项目及金额)、诉讼费收退信息(包括诉讼费上缴和罚没情况)、涉案款物公开(包括案号、退款类别、支付金额、领款人、款项类别)、招投标公开信息(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预算、中标价格、中标单位、采购方式)、罚没钱物信息。(责任部门:办公室)
(二)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
1.审判流程:审判流程的公开范围和查询方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案件公开情况统计、有效案件公开情况统计、文书公开情况统计、电子送达情况统计、档案、电子卷宗查询方法。(责任部门:审管办、立案庭、办公室)
2.审判公开分析报告:审判动态实时数据、审判态势月度分析报告、司法统计年度分析报告、“四类”案件监管情况、审判业务文件、中国案例网、最高人民法院网司法解释、土地纠纷案件统计、审判流程公开典型案例信息和创新经验。(责任部门:审管办)
3.减刑假释:全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动态、暂予监外执行法医人员名录(包括姓名、学历、职务)。(责任部门:审监庭)
4.司法辅助信息:吉林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司法辅助收费标准;申请鉴定、评估条件及要求(包括相关规范性文件);分析报告(包括鉴定案件审理情况、长期未结案件情况);案件台账(包括收案情况、鉴定机构、鉴定内容、出具鉴定结论时间等);摇号情况(包括案号、摇号单位、摇号结果、标的物、摇号日期)。(责任部门:司辅办)
5.申诉信访:涉诉信访制度文件、信访须知(包括地址、电话、邮箱等)、信访渠道信息、申诉信访平台、申请再审案件情况。(责任部门:信访工作部门)
6.公益诉讼信息:审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信息、工作动态。(责任部门:行政庭、民二庭、刑事庭)
(三)全面推进庭审信息公开
1.开庭信息:公开开庭案件情况、应当和实际公开开庭情况、不公开审理案件情况、开庭公告发布的充分性与及时性、公告信息检索查询。(责任部门:各审判业务部门)
2.出庭信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包括案号、应诉单位名称)。(责任部门:行政庭)
3.庭审旁听:庭审旁听规则、庭审旁听情况(信息表)、邀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等旁听情况。(责任部门:办公室)
4.听证信息:应当和实际公开听证情况(信息表)、听证公告发布的充分度和及时性情况报告。(责任部门: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
5.庭审直播:院、庭长庭审直播情况、直播预告、庭审录音录像情况、庭审直播情况分析报告与同步数据(月度、季度)、员额法官庭审直播情况(月度)、优秀庭审评选情况。(责任部门:各审判业务部门、审管办)
6.优秀庭审评审情况:入选本院优秀庭审(包括案号、推荐理由及“中国庭审公开网”公开链接),入选全省法院优秀庭审(包括案号、推荐理由及“中国庭审公开网”公开链接),入选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包括案号、推荐理由及“中国庭审公开网”公开链接)。(责任部门:审管办)
7.庭审公开典型案例和创新经验。(责任部门:审管办)
(四)全面推进裁判文书公开
1.裁判文书:裁判文书的公开范围和查询方法、裁判文书公开情况报告、裁判文书反向公开情况报告、公开裁判文书情况(月度)、不上网文书公示、中国裁判文书网。(责任部门:各业务部门、审管办)
2.裁判文书双百核查、分析报告:裁判文书“双百”核查报告,裁判文书公开数据季度分析报告;裁判文书发布及时性、时效性分析报告;裁判文书质量筛查通报、裁判文书交互评查报告。(责任部门:审管办)
3. 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情况:入选本院优秀裁判文书(包括案号、推荐理由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链接),入选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包括案号、推荐理由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链接),入选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包括案号、推荐理由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链接)。(责任部门:审管办)
4.裁判文书公开典型案例和创新经验。(责任部门:审管办)
(五)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公开
1.执行指南:执行案件立案标准、启动程序、执行机构(包括内设机构职责)、执行文书样式和文书模板、执行收费标准和工作依据、执行费减缓免的条件和审批程序、执行风险提示信息。(责任部门:执行局)
2.执行规范:上级法院执行规范性文件、本院执行规范性文件。(责任部门:执行局)
3.执行信息查询:执行信息公开范围和查询方法、执行案件信息查询渠道链接、未结执行实施案件公开查询渠道链接、执行参加人查询执行流程信息功能、执行终本案件公开查询渠道链接、淘宝网拍卖平台、执行案款领取公告查询、执行监督渠道(包括执行线索信息举报渠道、线索举报电话、执行局长直通车)。(责任部门:执行局)
4.执行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案号、执行法院),执行悬赏信息,被罚款人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案号、执行法院、罚款金额、罚款日期),被拘留人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案号、执行法院、拘留天数),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案号、结案日期、量刑情况、法院名称)。(责任部门:执行局)
5.执行惩戒:执行惩戒信息查询、限制出境被执行人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案号、执行法院)、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案号、执行法院)、限制招投标被执行人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案号、执行法院)、特殊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案号、执行法院)。(责任部门:执行局)
6.执行工作动态及典型案例:执行质效数据(月度)、执行质效分析报告(月度)、执行工作动态、执行工作专刊、执行案件典型案例、指导案件。(责任部门:执行局)
7.执行线索举报。(责任部门:执行局)
(六)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信息公开
1.诉讼服务信息:诉讼指南(包括立案、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指南)、诉讼流程、申诉条件、文书样式(包括民事、刑事、行政文书模板)、诉讼费用、司法救助情况(包括司法救助办理程序、开展情况)、诉讼风险提示、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的程序和条件、可供选择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权力和义务、诉讼服务小工具、法院审判法庭指引导图。(责任部门:立案庭、各业务部门)
2.诉讼服务中心: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智能办案辅助中心概况图文介绍、社会化服务介绍、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设备介绍、多元化调解开展情况(介绍多元化调解模式、经验做法、司法链应用情况)、一站式诉讼服务开展情况及宣传信息、诉前调解律师信息(包括姓名、律所、专长等信息)、参与诉讼服务的专家志愿者等信息、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等信息。(责任部门:立案庭)
3.道交一体化:全国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工作动态。(责任部门:立案庭、民二庭)
4.诉讼服务热线。(责任部门:立案庭)
5.当事人服务平台:吉林电子法院网当事人服务(包括网上立案、证据交换与质证、网上申诉辩、案件查询、诉讼费交纳、提交材料、云视频、文书送达、申诉信访、档案借阅链接)。(责任部门:立案庭、办公室、行政装备处)
6.公众服务平台:吉林电子法院网公众服务(包括在线网络咨询、12368司法服务热线、意见反馈、违纪违法举报链接)。(责任部门:立案庭)
7.律师、企业专用通道:吉林电子法院网律师通道、企业通道链接。(责任部门:立案庭)
8.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链接,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链接,吉林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链接,吉林电子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链接,司法拍卖平台(包括淘宝、京东、阿里、公拍、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链接),全国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链接。(责任部门:立案庭、各业务部门)
9.审判执行运行情况:诉讼案件办理情况、执行案件办理情况、院领导办理案件情况、法官办理案件情况。(责任部门:审管办、执行指挥中心)
10.审判公开情况:案件公开情况、裁判文书公开情况、裁判文书反向公开情况、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情况、庭审直播情况、院庭长庭审直播情况、员额法官庭审直播情况。(责任部门:审管办)
11.审判监管情况:申请再审案件情况、“四类”案件监管情况、法院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情况、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司法人员不当交往情况)。(责任部门:审管办、督察室)
12.法院公告:法院综合公告、开庭公告、听证公告、送达公告、拍卖公告、悬赏公告、执行案款领取公告。(责任部门: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
(七)全面推进司法改革信息公开
1.司法改革工作动态:司法改革专栏、司法改革典型案例。(责任部门:研究室)
2.司法改革政策文件:上级法院司法改革政策文件、本级法院司法改革政策文件。(责任部门:研究室)
3.司法改革专刊:司法改革工作宣传信息。(责任部门:研究室)
4.司法改革典型案例:司法改革工作典型案例。(责任部门:研究室)
5.诉源治理改革情况:立案登记制运行情况(包括配套制度、运行情况)、诉源治理工作情况(包括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责任部门:立案庭)
6.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审判团队建设情况、审判委员会运行情况、主审法官会议运行情况、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落实情况、新型审判监督管理制度(包括权责清单、配套规定)、律师权益保障、“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责任部门:研究室、审管办、督察室)
7.员额制改革:员额制改革情况、法官入额和退额情况、法官保障机制和实施细则。(责任部门:干部处、审管办)
8.审判方式改革: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行政诉讼制度改革情况、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情况、执行方式改革情况。(责任部门:各审判业务部门、审管办、研究室)
9.司法信息化改革:法院信息化建设标准、行业标准文件,智慧法院专项工作简报。(责任部门:办公室)
10.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法院全流程审判监督管理制度(包括权责清单、配套规定)。(责任部门:审管办)
11.律师权益保障:律师权益保障制度、律师权益保障工作动态。(责任部门:立案庭)
12.人民法庭建设:人民法庭收结案情况,各派出法庭案件办理情况,人民法庭工作动态、工作信息。(责任部门:民二庭)
13.标准化建设年:标准化建设制度文件、指导意见,审判标准化(包括审判业务标准、审判组织和权责标准、审判管理标准、司法公开标准、诉讼服务标准、涉诉信访标准、执行工作标准),政务工作标准化(包括公文处理标准、政务管理标准、代表委员工作标准、会务办理及服务保障标准、司法保障标准、新闻宣传标准、警务工作标准、信息化建设标准),队伍工作标准化(包括组织人事标准、法官管理标准、党建工作标准、教育培训标准、绩效考核标准、督察工作标准)。(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八)全面推进司法宣传信息公开
1.党团建设:党建制度文件(包括工作制度、工作条例)、支部生活(包括各党支部开展各类型主题党建活动情况)、群团建设(包括各类群团组织活动)、荣誉展厅(获得各项表彰、荣誉情况)。(责任部门:宣教科、机关党委)
2.新闻宣传: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等动态信息,重大案件审判动态,新闻发布会,审判、执行典型案例,公众开放日信息,先进典型信息,普法宣传信息。(责任部门:宣教科)
3.法院管理:法院文化建设情况、法院队伍建设情况、教育培训情况、司法警察工作情况。(责任部门:宣教科、机关党委、干部处、法警队)
4.专项活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共同占“疫”、加强管理年、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府院联动、智慧法院。(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司法公开四大平台运行
保障审判流程信息、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明确公开范围与标准,落实公开部门与责任人员,确保公开信息质量与安全,依托全国审判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互联网庭审视频平台、执行信息公开网四大公开平台,满足社会公众与当事人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规范开展落实。
(二)明确司法公开工作的职责
明确具体管理部门、责任部门与专职责任人员,建立“阳关司法指数评估活动”专项台账,以监督保质量,以考核促效率;要监督日常司法公开工作运行情况,抓好司法公开重点事项,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建立常态化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暨司法公开工作的通报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将司法公开工作纳入法院绩效考核范围。
(三)努力提升司法公开质量水平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和省高院关于“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活动”要求,对照全国先进法院的经验做法以及“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深入检视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庭审活动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存在的不足,切实提高司法公开水平、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创新司法公开形式,以评估促实效,使司法公开工作更上新台阶。
五、工作保障
(一)提升思想认识
进一步提高对司法公开工作的认识,打破惯性思维和传统工作模式,实现从法院权力本位向社会公众权力保障本位的转变,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活动的参与,增强对裁判过程的社会监督和对裁判结果的社会认同,促进司法的公正、公信,树立司法权威。
(二)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健全司法公开工作责任制,由审管办作为牵头责任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日常调度,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保障“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活动”有序运行、取得实效。
(三)强化制度保障
积极健全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机制体系,加强司法公开制度化建设、标准化建设,保障司法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加强对下司法公开工作指导,全面提升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水平。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2-05 14: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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