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部门及其职能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共设立10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6个派出法庭,机构职责如下:
一、内设机构职责
(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受理各类案件并进行立案登记和分流;负责办理管辖权异议、诉前调解、诉前保全等案件;负责办理公示催告等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负责上诉案件的移送;负责审查当事人的申诉或者再审申请,向审委会提出是否予以再审的建议;负责资产评估、拍卖委托工作;负责涉诉信访案件的接待、处理,接待群众来访等工作;完成其他诉讼服务工作。
(二)刑事审判庭
主要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刑事案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民事审判第一庭
主要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民事审判第二庭
主要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主要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国家赔偿、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审判监督庭
主要负责审理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执行局
主要负责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负责审查、处理执行异议案件;负责统一办理案件的委托执行工作;负责对执行工作的调度、数据统计、文字综合工作,负责诉讼保全的实施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主要负责审判委员会会务工作;负责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和质效管理工作;对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案件评查督办;负责司法统计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并督办全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司法公开工作;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调查了解审判工作中执行法律政策的情况,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的调研和指导工作;负责文字综合工作;围绕法院的工作主题,指导、组织、协调全院的调研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政治部(督察室)
主要负责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干部任免、机构编制、干部招录、人事档案、法官等级、干部考核、劳资、考勤和合同工人事管理;负责共青团、妇委会、法官协会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本院自媒体信息的编辑、管理工作;负责本院记功奖励工作;负责本院图书管理和公告的刊登工作;负责查处本院干警违法违纪和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综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及院内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信息、接待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基础建设、计划财务工作;负责武器装备、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的统一计划和管理;负责专项经费的申报、使用,固定资产的管理、维修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直属机构职责
司法警察大队
主要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协助送达有关法律文书;配合有关案件执行工作;负责法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派出法庭职责
(一)九台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审理辖区内民事案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龙嘉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审理辖区内民事案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沐石河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审理辖区内民事案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其塔木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审理辖区内民事案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春阳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审理辖区内民事案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城子街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审理辖区内民事案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机关党组织
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主要负责党建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2 15: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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