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设立刑事、民事、审判综合(行政、审监、立案)、执行四个专业法官会议,为各审、执合议庭、独任法官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合议庭、独任法官认为所审理的案件因重大、疑难、复杂而存在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的,可以将法律适用问题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讨论。专业法官会议的讨论意见供合议庭、独任法官复议时参考,采纳与否由合议庭、独任法官决定,讨论记录应当入卷备查。
在2022年1-11月份,本院共计召开法官会议85次,其中刑事召开18次;民事召开28次;审判综合(行政、审监、立案)召开29次、执行召开7次。各专业法官会议由主管副院长主持或其委托的资深法官主持,会议职能和议程严格按照《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召开会议时参加会议人员不得少于5人。专业法官会议记录内容应当由参加会议的成员及时签名确认,并附入案卷副卷存档。
专业法官会议意见仅供合议庭、独任法官参考,不具有约束力,是否采纳由合议庭、独任法官决定。经专业法官会议研究的案件符合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的,合议庭、独任法官可报主管院长按程序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并附专业法官会议意见。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6 1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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