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在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产权保护是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最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司法为主导,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责无旁贷,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吉林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创建法治营商环境,更是吉林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承担的历史使命。
2018年,在最高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地方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吉林省法院识产权审判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五位一体”、“四个全面”,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司法政策,坚持围绕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激发活力、促进发展等方面为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8年,吉林省法院积极推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审判质效得到明显提升,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支持下,长春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成立,吉林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迈入了新时代。
一、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基本情况
2018年,吉林省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511件,较2017年增长45件创,造吉林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收案数量新高,旧存56件,合计收案1567件,同比增加78件,增幅保持稳定。审结1333件,结案率为85%,较2017年有所下降。其中,一审案件1388件,二审案件179件,一审案件上诉率为12.89%。在全部上诉案件中,共审结172件,改判案件8件,指令审理案件3件,改判率为6.3%。其他案件中维持原判111件、撤诉及按撤诉处理27件、调解1件。
在全部已结案件中,涉及著作权权属侵权及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件1023件,占比达65.28%,同比上升16.59%;涉及商标权纠纷案件306件,占比达19.52%,43.25%,同比下降23.73%,与2016年占比水平基本持;涉及专利权及技术类纠纷案件65件,占比4.14%,同比上升1.25%。其他各类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共计173件,占比达11.04%,增幅较为明显。知识产权运用的多样化,为知识产权保护和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加强审判公开 提升审判效率
营造法治营商环境,首先要保证司法的公开透明。2018年,吉林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以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和吉林智慧法院建设为平台,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司法公开。在全部已结案件中,除依322件不予公开的裁判文书外,其他应公开裁判文书,均已全部公开。
为强化司法公开,吉林省法院已连续十年坚持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同时,全省法院积极利用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2018年宪法日,省法院及多家中院均安排知识产权案件向社会公众开放庭审。同时,全省法院继续依托新浪互联网平台,加强庭审直播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和宣传知识产权审判,全年共公开知识产权案件庭审直播137件。
为促进司法公开,吉林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始终坚持与学术界的良性互动。2018年,除继续坚持与吉林大学共同筹备召开吉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年会外,我省法院还派员参加了“一带一路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与文化多样性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等论坛,利用各种平台公开知识产权审判实践,听取法学研究工作者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信息交流,提升审判质效。
互联网信息的飞速传播和瞬息万变的市场发展,使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更加急迫,也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为及时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吉林省法院大力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2018年,全省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42.6天、二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3.8天,审判周期均短于其他民事案件平均值,为权利人避免损失扩大、及时维护知识产权的经济和社会价值,争取了有利空间。
三、坚持公正司法 服务营商环境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更是健康营商环境的最根本需求。2018年,吉林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以严格保护和加大保护力度为司法政策指引,努力让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延边某科技公司与刘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侵权者利用与外方主体的合作协议,对定牌加工相关裁判规则进行规避,并通过混淆商标和原产地等方式,利用侵权产品与权利人产品在境外进行竞争,严重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一、二审法院在对合作协议的内容和侵权人的主观过错进行分析认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补足了现有裁判规则的适用条件,严格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吉林省企业家深入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推进吉林省外向型经济发展,创造了安全可靠的营商环境,为吉林企业走向世界打造了稳定的“大后方”。
公平正义的实现,不能止步于法院的裁判文书,更要让权利人真实的享有获得感。在裁判侵权赔偿数额过程中,全省法院坚持合理运用证据规则、经济分析方法等手段,努力实现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协调性和相称性,真正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被损害权益恢复到无侵权行为时其应有的市场利益状态。同时,正确把握“恶意”和“情节严重”要件,积极支持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提高侵权代价,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对侵权行为的法律威慑力。
在某餐饮公司商标权维权的案件中,吉林省法院就涉案十余起案件作出了总额二百余万的侵权赔偿判决,就该企业而言,保护力度和保护水平均居全国前列,同时,以此类个案为示范,省法院指导全省法院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实际,统一裁判尺度,整体上提升了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在提高赔偿数额的同时,吉林省法院进一步加大了知识产权案件的执行力度,2018年,全省法院通过即时履行、执行和解和强制执行等方式,共执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近千件,使权利人的胜诉判决及时转化为看得到的经济利益,极大的提升了权利人的获得感,提振了创新者、创造者的信心。
四、大力降本减负 创新保护方式
知识产权的维权成本高一直是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为此,在审判工作中,法院坚持引导权利人对其合理维权费用积极举证,对于维权所产生的必要的交通费、调查费、取证费、律师费作出合理认定,降低维权成本,激励创新创造。在全部判决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中,对于当事人主张的有相关证据予以支持的维权成本,均予以适当保护。
为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全省法院积极推进以诚信原则为指引、激励当事人积极提供证据的诉讼机制。在审判工作中,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证据或者存在故意妨碍证明行为的,依法作出不利于该方当事人的事实推定。同时,全省法院进一步强化对行政管理执法过程中形成证据的应用,确认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机关在相关工作中形成的执法记录、行政决定等相关事实的证据效力,充分利用行政机关的既有工作成果。在涉及某娱乐产品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我省法院对行政机关的执法记录作为确认侵权行为的证据予以认定,极大的减轻了当事人的举证负担。
五、坚持法治为本 深化审判改革
打造健康营商环境,必须坚持法治为本。2018年,全省法院忠实履行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发展职责,积极引导市场主体用足用好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政策,全省法院共走访各类企业三十余次,并同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积极宣传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调动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推动形成依法保障社会创新、公平有序营商的法治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我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转化工作,服务和保障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吉林省法院起草了《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目前已报送省委深改组讨论。
2018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东北首家知识产权法庭——长春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我省法院深化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寻求新突破,振兴老工业基地中集聚新动能,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中取得新进展,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全方位振兴具有重大意义。
2019年,全省法院将以长春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为契机,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努力建设全国一流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为推动新时代吉林高质量发展,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为吉林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5 1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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